第284章 雨中对阵(1 / 1)

牛金星带着10万人马走了之后,刘宗敏立即向李自成建议,大举攻山,一举消灭孙传庭这几千人马。

李自成摇头,孙传庭已成为瓮中之鳖,已经插翅难飞,现在最要紧的是对付林毅这支人马,这是他的心病,也是他的重点。

别看给了牛金星10万大军,而林毅只有5万人马,说白了李自成还是放心不下牛金星,不知道他能不能打胜这一仗。

因为对这个林毅李自成太头疼了,一点儿也不敢掉以轻心,不敢再存有半点侥幸心理。

因为李自成觉得自己已经输不起了。一年多前,南阳城外的几次战斗,让他心有余悸,林毅又给他剩下18骑,那是他永远也无法治愈的心灵创伤。

如果说第一次被打的只剩下18骑隐遁道商洛山中,李自成还能够振作起来自愈伤口,但是第二次已经使他元气大伤,信心扫地。

当时的李自成顿足捶胸,怎么又是惨败至此,老天无眼!要不是后来牛金星,宋献策,李岩以及老回回的革左营加入,他很难相信自己能够东山再起,

这时手下的宋献策和李岩,两大谋士一看李自成也太看重这个林毅了吧。不过对于林毅的名声,他们俩耳朵也早灌满了,既然如此就先集中兵力消灭林毅的人马。

因此他们两个也给李自成建议,只留下少数的人负责围住这座小山,只要守住几条下山的通道就行了。剩下的几万人马,盯紧牛金星这支队伍的战况。

如果牛金星打了胜仗,那一切就没有后话了。他们大举攻山,一举吃掉孙传庭这几千人马,那就不费吹灰之力。

但是如果相反,那就会有麻烦。按照李自成集团的设想,即便是牛金星打不赢这一仗,至少也能把这支队伍给阻住一时,这样李自成就可以派一支精锐之师,绕道林毅这人马在后面进行袭击,林毅远道而来,在这阴雨的天气,火枪又肯定打不响,人马本来就少,再加上腹背受敌,林毅是必败无疑。

因此李自成让刘宗敏带着1万人马,继续困住孙传庭的人物,围而不歼灭,只要孙传庭的人马不往下冲杀突围即可。

李自成带领剩下的几万人马,静观牛金星这支队伍的战况,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……

从新野到西峡,也就是三四百里的路程。虽然天气不好,但是林毅的人马有铁的纪律,也有良好的传统。那就是善于行军,能够克服一切困难,因此他的6万人马只两天便出现了西峡县境内。

现在林毅的情报系统也很庞大,他从来不打无把握之仗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,放出去的夜不收,很快便为他摸清了李自成的兵力部署和山上孙传庭的情况。

这一仗该怎么打?林毅问小颖和哲哲。因为林毅要把他培养成自己的智囊,就得通过一次一次的战斗来培养锻炼他们。

又是小颖先发言,“林大哥要以我说,直接杀过去,一下把李自成的人马杀个人仰马翻,他那队伍的战斗力根本与我们不是一个档次。”

林毅笑着点了点头,这的确是一种打法,而且很霸气,小颖说的一点都不夸张。

现在林毅跟李自成交战,心里非常有数。别看他是什么叱咤风云的李自成,别看崇祯皇上对付不了他,最后被逼得上吊。

但是对林毅来说,这都是一群乌合之众。正面对阵,他的人马就是两个字“不行”。

这可不是林毅妄自尊大,目中无人。这是他和对手交战过几次,得出的结论。而且跟我有把握的是,林毅的火枪营已经更新换代了。

别看新式的火枪,只装备了2000人,打李自成这就足够用了。如果是近身搏斗两军混战,甚至不用火枪营,林毅就有绝对的把握,能把李自成的队伍干趴下,别看李自成的人马是他的三倍。

林毅又看向哲哲,想听听她的意见。这个蒙古姑娘文武双全,个性十足,林毅非常喜欢。

一身蒙古服,洁白的哈达搭在胸前,乌黑发亮的头发,更衬托出她娇嫩如凝脂的脸蛋。尤其是那双眼睛,明眸善睐,就好像夜空星星中最亮的那一颗。

“林大哥,依我看应该兵分两路,一路跟李自成的人马交战,这一路应该派重兵牵制住李自成的大部分人马。然后另派一支人马,绕道上山救人,这才是我们此行的目的,救兵如救火。”

林毅向她伸出了大拇指,“不愧是战斗民族出身的公主,就依你了。”

哲哲笑容很灿烂,能得到林毅如此夸奖,他的心里跟抹了蜜一样甜。

但是小颖的小嘴撅起来了。哲哲一看,赶紧收敛的笑容。

林毅看在眼里,“颖儿,兵书战策,你学的不好。你们姐俩武艺,现在不相上下,但是论脑子里的弯弯绕,你还得向妹妹学习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小颖小嘴厥的老长。

哲哲赶紧对小颖道:“姐姐,妹妹可不敢当。妹妹还是像姐姐多学习厨艺才好。”

小颖小嘴一扁,“那得看我教不教你了,得了便宜还卖乖!”

“姐姐不要生气,哲哲知错了。”……

林毅立即分兵派将,让贺人龙带兵1万,包括3000铁骑,还包括1000人马的新式火枪手,绕过去到山上去救人。

剩下的50000人马,林毅亲自统领,与李自成正面交锋,郝摇旗带一万人马为先头部队,包括1000人马的新手火枪手。两军距离十几里地,是林毅所率的4万人马的中军主力。

对于万马千军来说,百八十里地根本就不算个路程。

在胡家庄外,两只军队遭遇了。

这当然是李自成的前锋部队,也就是郝摇旗的1万人马,对方当然是牛金星的队伍,他的前锋部队是2万骑兵,领兵带队的是两员大将李过和刘芳亮。

细雨迷蒙,如烟似雾。

两支军队相距二三百米左右,摆开了战场。

兵到1万,无边无沿。双方加在一块3万人马,这阵容也相当强大了,简直是铺天盖地一般。

李过和刘方亮,郝摇旗,此时三员大将相互还认出来了。以前他们是一家人,现在成了你死我活的敌人。

郝摇旗是他们眼中的叛徒,因此李过和刘芳两气就不打一出来,在阵前大骂郝摇旗。

郝摇旗当然也不会缄口不言,双方对骂,然后李过和刘芳亮各自带着手下人马向官军杀来,呐喊声如潮水一般。

但是郝摇旗的队伍没有冲,要是在往常,按照郝摇旗的性格,他早就喝一顿酒,然后挥舞着大旗杆,带着人马冲杀上去,在他的意念当中,两军相逢勇者胜。

但是今天他没这么打,因为来时林毅早已经叮嘱他了,多歼敌,少己伤,打仗要讲究策略套路,不能蛮干,不能凭一时的冲动,也不能呈个人英雄。

林毅的话,当然他不敢不听。这来源于对林毅的敬畏之心,这当然不是高压下的被迫,而是来源于内心的服气。

这一辈子让郝摇旗服气的人没有几个,高迎祥,李自成,张献忠,刘宗敏等人都能排得上号,或服气他们的智慧,或服气他们的武力。

但是最令郝摇旗服气的人只有一个,那就是林毅。

现在林毅的话他是言听计从,从来不敢打半点折扣,酒现在也不敢喝了,除非不打仗的时候,林毅允许他喝,他才能喝上几口过过瘾。

一句话作为林毅的大将,你让他干什么他干什么,对林毅的忠心,已经远远超过了对朝廷的忠诚。

要不然林毅也不会把他当成心腹,也不会把这么重的担子交给他。

此时,郝摇旗把这1000名火枪手摆在了最前面,郝摇旗要看看,林大人给他们的“特种战士”究竟好不好使。

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。林大人往返安徽,从毕家兄弟那里取来了“真经”,耗费了这么长时间,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,费了这么多周折,鸟抢换炮,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效果。

贼军人多势众,而且2万人马全都是骑兵,而且他们的思想都被牛金星已经灌输了,官军的火枪肯定打不响,再加上后面还有庞大的后盾,这一次吃定对方了。

因此这些贼民将士有恃无恐,嗷嗷乱叫,如群魔乱舞,坐下的战马狠不得抽飞了,那简直叫迫不及待,把浑身的本事灌注到手中的武器上,使出全部的力量和浑身的解术,不遗余力向官军杀来。

双方也就二三百米的距离,那架的住战马的飞奔?眨眼间双方相距200米之内了。

贼军一边冲,把弓箭都准备好了,这样的冲锋陷阵,当然得先上弓箭助势。

你不射对方,对方要射你,当然是先上弓箭。别看火器已经大规模的派上了战场,但是现在最实用最厉害的当然还是弓箭。

但是弓箭的射程范围是100米,特别是乱箭齐发,超过100米,大多弓箭就是强弩之末。

现在的贼军也练成了一边冲锋一边射箭的本领,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战力,这还得说李自成手下有能人,会练兵。

战马在向前飞奔的同时,冲在最前面的贼军弓箭手,抽弓搭箭,嘎吱一下把弓箭就拉满了,然后瞄准,下一刻等到百米之内,他们就万箭齐发。

官军没有冲锋,很明显采取了守势,准备以守为攻。

贼军打算先用弓箭打乱对方的阵脚,然后一个冲锋就能把他们杀个旗倒兵散。

“举枪!”

一声令下,1000名新式火枪手哗啦哗啦打开保险,排在最前排的300多名火枪手全部都举起了手中的火枪,瞄准了汹涌而来的贼军。

相距只有一二百米,虽然有雨雾,这些贼军也早就看到了,但是他们根本就是不屑一顾。你们那玩意儿能打得响吗?火药早就湿了,你们这是蚂蚱呲牙——吓唬割草的。我们过去就能把你们射于马下,砍翻在地。

因此面对这一排黑洞洞的火枪口,李过和刘芳亮的人马根本就是视若无物,照样催马前冲,甚至要开始放箭了。

“开火!”

“啪啪啪啪……”第一排的300多杆火枪全部打响了,没有一个哑子。

子弹在烟雨迷蒙之中飞,冲在最前面的贼军,个个一脸的不可思议,然后纷纷中弹落马。

他们手中的弓箭还没有发出去,便扔了。鲜血,雨水泥泞,混在了一块,染红了肮脏的草木。

没有主人的战马四散飞奔,贼军的前面顿时一片混乱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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