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八章:执子之手(1 / 1)

六十八

砸赌场,一战成名。

在这之后的几天里,兰枫城里硝烟四起。

某怡红楼被砸,某赌场被砸,某酒馆被砸,某夜场被砸……

行凶之人为五男一女一马,其中一女精灵美貌异常,擅脸红。一侏儒男操京味口音,唱歌如唱戏。一黑面矮人拳脚功夫了的,深得中华武术之奥义。他们所到之处,寸草不生,只留下鼻青脸肿的一帮看场子的打手,和令人三日不绝的绕梁歌声。另有号外,上午时间是兰枫城周边地区的和平时间,如果在这个时间抢怪,则必遇一队两人小组,他们高唱校园歌曲开打,百战百胜。

一时间,各大名声不好的公会纷纷联合并下暗杀令,众多爱抢怪的玩家人人自危。

这天,我们结束了下午的锻炼,大家都坐在黑色绵羊的酒馆内,喝着饮料讨论这几天的行动。

“咱们这几天似乎闹大了,我今天走在街上有三次被人偷袭。”方丁意犹未尽的说到,他的脸上浮现出笑容。

“是啊,我也被偷袭了几次!不过路过贫民区我们倒是听受欢迎的~~~”阿龙也附和到。

“最近他们都学乖了,根本不抢怪,我们走到哪,哪里关门。”魔笛也发愁的说着。

我吃着番茄,大手一挥,含糊不清的说到:“那就去别的主城!”

“老大,这主意不错!”众人齐声说到。

我掏出了一张地图,交给了摩西,让他负责查找一下最近的主城。然后匆匆吃完了番茄,和大家打了个招呼便先下线了。

下线后,我换上了一身运动服,长舒了一口气,走出了门外。

夜色撩人,公测的风头已过。街头又开始出现了三三两两的行人,或锻炼,或谈情,或散步。我一边慢跑,一边欣赏夜色。没多久,便跑到了天天超市的门前。

望着超市内那个长发飘飘的身影,我感到呼吸的空气都是香气,我快要陶醉了。

“卖花咯~~~卖花咯~~~十元一朵~~~”旁边走来一个说挽花篮的大婶。

“小伙子,那是你女朋友吗?好漂亮啊!”大婶顺着我的目光看去,看到了麦甜。“来买朵花送给她吧,她一定高兴!”

我闻着淡淡的花香,张口说到:“来一朵玫瑰!”

大婶动作敏捷的挑出一支玫瑰递给了我,同时接过了我手中的十元钱。

“小伙子,祝你好运!”大婶乐呵呵的走了。

此时我的心在紧张的跳着,大口大口喘着气,我感觉我就像是刚刚跑完了马拉松。

勇敢点!镇定!

我迈开发抖的脚步,朝超市走去。

“额……来瓶水……”我的声音都有些微微发抖。

麦甜转身拿水:“怎么了原来,你声音有些哑,是不是病了?”

当她转过身来,看到了我把头低着,手臂前伸,手中握着一朵玫瑰。

“是玫瑰啊!”她欣喜的从我手里抢了过去,顺手把水塞给了我。

“恩,是啊,那个……我……”我吱吱呜呜的说到。

“黄玫瑰?黄玫瑰代表嫉妒,这个寓意可不好啊,难道你在嫉妒我吗?”麦甜郁闷的问到,眉头轻轻皱了起来。

啊?黄玫瑰??我晕,你个色盲大婶,这不是纯心害我吗?

这个时候阿星走了出来,“咦,原来,你来了?”

我越发慌乱了,我急忙一把抢过了玫瑰塞给了阿星。

“不是,那啥~~~其实这花是送给阿星的。”我转过头来郑重的看着阿星:“阿星,我真的很嫉妒你,你……你可以天天喝到那样美味的番茄汤!”

“拉到吧!你小子胡说些什么。”阿星看着玫瑰,不满的说到。

麦甜在一边偷偷的笑着。我紧张的问到:“怎么了?麦甜?”

“黄玫瑰是代表不贞和嫉妒,但它仅仅代表异性间的……”

听到这话,我和阿星同时跳了开来。阿星把花重新扔给了我:“我说你怎么老来超市,原来你好这口啊!我可是很洁身自爱的哦!”

我抓着花朵急的满头是汗,急忙解释到:“阿星,不是那个意思,我这不是天黑看不清买错了颜色嘛!~~”

阿星恍然大悟道:“哦~~~~”

这个哦字连拐了几声,表达出了他许许多多复杂的信息。

“那,你想送我朵什么颜色的玫瑰花啊?不会是红色的吧?”阿星悠悠的说到,每个字都拖了很长。

事到如今,再遮遮藏藏更显的我居心叵测了。我一咬牙说到:

“没错,我是想买红玫瑰!不过不是送给你的!是想送给你的妹妹,麦甜!”

听到我这句话,麦甜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,阿星大笑了起来,冲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到:“哈,终于说出心里话了!我早就知道你对我妹妹不安好心!”

我不理会阿星,转过身来对着麦甜说到:“麦甜……不好意思我买错了花,我……”

麦甜低着头,从我手里接过了黄玫瑰,轻轻的说到:

“记得下次要买对哦。”

听到麦甜这样说,我站在那里,感到一阵天旋地转……

幸福!这就是幸福!我瞬间感受到巨大的幸福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,又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,还如东海之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,我零落的身躯被巨大的幸福浪花击打的粉碎,散在空中随处飘荡,所到之处遍及天涯海角却仍然逃不脱这幸福的感觉,爱情之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左右东西南北中发白之求索~~我愿意让这种幸福感一次又一次的抨击我那脆弱的心灵,让我的灵魂永远翱翔在天际……

没了,没了,柜台没了,货架没了,桌椅板凳天花板都没了,阿星也没了,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没了,我的眼里只有低头站在我面前的麦甜,我就这样呆呆的望着她,用尽了我一生的目光,幸福的望着这个长发飘飘的女孩。

……

……

那天晚上,阿星真的领悟到了刺客的精髓,他消失后再也没有出现过了。

我和麦甜走在美丽的星空下,我记得那天我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,原来她在第一次见我时,就对我这个有点傻傻的摸样产生了一丝好感,我们快乐的走遍了整个城市,我发现我居住的城市原来这样的美丽。我给她讲了我许许多多的故事,我承诺将来一定要送她一座城堡,让她成为真正的公主,而我会是一个忠诚的骑士,永远陪伴着她,守护着她,不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。

在回家的路上,我大胆的拉起了她的小手,她的手很小,手指纤细,我小心的握在手里。她微笑着低着头并不反抗,终于她抬起头来平静的望着我,我也静静的望着她,在这个时刻,我忽然读懂了一句古话:执子之手,与之偕老。

幸福的时光总是过的飞快,转眼又到了天天超市的门前。

麦甜轻轻的松开了我的手,依依不舍的对我说道:“我要回去了,记得明天准时来跑步。”

我重重的点了点头,目送她走进了超市,隔着玻璃和我招手再见。

这就是我的初恋,我抬头望向星空,我突然发现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,在浓浓的幸福感过后,淡淡的幸福始终徘徊在我身边,不肯离去。我幸福的跑了起来,狠狠的跑着,边跑边傻傻的笑着……

没错,当时我就是这样幸福的一路奔跑着。

当我停下了脚步时,通过路边的标牌,我发现我已经离家有五十多里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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