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五章 严苛(1 / 2)

司马飞燕的观念一时难以转变。

杨辰也没想着让她一下子就变个人。

“暂时试行!”

“好不好,看效果。”

司马飞燕迟疑了一下,她还不满十八岁呢。

治军赶不上杨辰,她认。

治政手段,她更是外行,胡乱插手未必就好。

试运行?

那先等等吧!

接下来。

杨辰发布了五杀三罚令。

却把所有人吓了一大跳。

叛国投敌者,杀!

奸淫掳掠者,杀!

谋财害命者,杀!

贪污受贿过一百两者,杀!

盗窃超过一百两者,杀!

三罚令最是古怪。

贪污受贿,二十两以下,丢官罢职,断一指。

盗窃者,二十两以下,断一指。

谋夺他人财产,二十两以下者,断一指。

以上三类,每多二十两,就多砍一根手指。

直到把一只手砍光了,就轮到掉脑袋了。

要知道,大晋延续了大周律。

刑罚很是宽松。

罪大恶极者判处死刑也有,但少之又少。

县、府、州,路、最后到朝廷,需要层层上报。

最后确认判处死刑,才会秋后处决。

诺大的中原之地,一年也没三百人。

更多的就是服苦役,或者干脆刺字充军。

杨辰倒好。

完整的律法几乎弃之不用。

五杀三罚就解决了?

这也太简单粗暴,形同儿戏了。

司马飞燕有意见,难得来一次的明月都反对道。

“杨辰,你也是学富五车之人。”

“你应当明白,历朝历代无数先贤重重增补之下,才有今天的大晋律!”

“你……”

杨辰毫不客气地打断了明月的话。

“明月姐,你觉得软绵绵的大晋律,有何等震慑作用?”

“罪犯充军,服苦役?”

“这样的军队,有多少战斗?”

“苦役之地,往往就是动乱之源。”

“又有多少人举旗造反,啸聚山林。”

“你们算过没有?文人口中的改过自新四个字。”

“饶一人,却害死成百上千人的例子,比比皆是。”

“乱世用重典不假!”

“和平时代,一样不能放松。”

“不严苛,那还叫法么?”

在杨辰看来。

人性趋利,贪婪没有止境。

必须给每个人前头摆上一把刀。

有些事,你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。

充军,劳役,罚钱,不管多少年,都治标不治本。

威慑作用根本不够。

两条路。

或者死,或者残废!

所有人就会警惕害怕。

一个人要是因为小偷小摸,或者贪污图财被割掉手指。

他的下半辈子,都将在人们指指点点中渡过。

他的家人绝对引以为耻,抬不起头。

也会让所有邻里,亲朋引以为戒。

榜样的力量,是无穷的。

以杀止杀,永远立竿见影。

这是以最小的代价,换取最强的收益。

人有私心,再也正常不过。

但你不能把把自己的利益,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。

对于这种人,只能让他更痛苦。

杨辰引经据典,旁征博引。

总算让大家点头同意了。

不过,五杀三罚令。

依然是试运行。

当然,范围也只适合飞燕城和新占领的五县之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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